算法要分清楚
訂金、里程碑款用約定比例或金額;依進度請款要用累計完成金額推算,兩種不能用同一條公式。
請款單和報價單不一樣。報價單談的是「這個案子要多少錢」,請款單談的是「這一期你該收多少錢」——兩者之間要對的,是分期比例、追加款和之前已經請過的部分。
同一個案子,訂金用比例算,工程進度款可能用完成度算,中途還會冒出追加款——如果每次都憑感覺算,就可能漏請或重複請。
訂金、里程碑款用約定比例或金額;依進度請款要用累計完成金額推算,兩種不能用同一條公式。
依進度請款時,本期只請「累計完成-前期已請」的差額,不要整筆重算一次。
本期應收、已請、待請放在同一個案場,月底才知道還有哪一期沒收。
照下面的欄位開一份請款單,業主看得懂這期為什麼是這個金額,自己日後也查得回來。
| 欄位 | 說明 |
|---|---|
| 期別 | 訂金、進度款、尾款……依契約的請款節奏命名 |
| 本期內容 | 這期對應哪個節點或完成了什麼,例如簽約、木作進場、驗收完成 |
| 計算方式 | 按約定比例或金額(例如訂金 30%),或依累計完成進度推算 |
| 本期請款金額 | 這一期依上面方式算出來的金額 |
| 保留款(契約有約定時) | 本期扣下或返還的保留款;契約沒有約定就不用列 |
| 本期應收 | 本期請款金額-本期扣下的保留款+本期返還的保留款 |
| 到期日 | 業主應付款的日期,之後才追得到有沒有逾期 |
| 已收/未收 | 這期的錢進來了沒、哪天進來 |
| 累計已請・累計已收 | 全案到這期為止請了多少、收了多少;結案時累計請款應等於合約總額(含追加減) |
不想每一期都回頭改表格?也可以直接在衡序管請款:請款期別照比例自動算金額,哪一期收了、哪一期還沒收都記在同一個案場,要跟業主對帳時直接產生對帳單。
用一個合約金額 100 萬的案子走一次(示範數字),分三期請款,中途再加一筆 6 萬的追加:
| 期別 | 計算方式 | 本期請款金額 | 狀態 |
|---|---|---|---|
| 訂金 | 合約 30% | $300,000 | 已入帳 |
| 工程進場款 | 合約 40% | $400,000 | 請款中 |
| 驗收尾款 | 合約 30% | $300,000 | 待請款 |
| 追加款 | 追加報價全額 | $60,000 | 待請款 |
| 合計(原合約+追加) | $1,060,000 | 已收 $300,000 | |
這時候已收 30 萬、未收 76 萬。未收的 76 萬裡,40 萬已經發出請款、正在等業主付款;另外 36 萬(尾款 30 萬+追加 6 萬)還沒到請款時間。分得出這兩種,才知道現在該催哪一筆、哪一筆只是還沒到期。
追加款建議另外排一期,不要直接加進尾款:業主對帳時看得出原合約和追加各是多少,追加如果還沒確認,也不會卡住原本的尾款。
報價核定後,在案場的請款分期設定每一期的名稱、比例或金額、預定日。新建報價預設三期:訂金 30%、工程進場款 40%、驗收尾款 30%,可以改名、改比例或金額,也可以增減期數。
每一期的狀態分成待請款、請款中、已入帳;標成已入帳時,可以填實際入帳日。追加報價有自己的請款分期,和原始報價分開列。
到期或 7 天內到期的分期會整理成催收清單,催款訊息可以先產好,再複製到 LINE。要跟業主對帳時,業主對帳單會列出合約總額、已收款、未收餘額,以及每一期的金額、預定日和狀態。
衡序目前沒有保留款欄位,也不會自動扣保留款。契約有保留款時,可以直接調整各期金額,並把保留款返還另外排成一期;改金額時比例欄不會跟著變,對帳單上會照列比例,記得一起改。
訂金/簽約金:案子正式開始時收。要不要扣保留款,依契約約定。
工程進度款:依施工進度分期,用累計完成金額推算本期請款金額,或照約定的節點比例請款。
尾款:可能跟驗收、完工、缺失修正綁在一起。比較穩的做法,是簽約排分期時就把尾款排進請款表,到期日和驗收條件寫清楚,不要等案子快結束才想起來。
保留款:是業主或統包預先扣住的一筆錢,用來確保工程完成度與品質,驗收合格後依約返還。比例、返還時機都要寫進契約——不是套一個百分比就好。
很多人把這三個詞混著用,但它們的性質不一樣。
雙方對這一期款項的商業確認文件:本期做了多少、要收多少錢。不是稅務憑證。
稅法上的原始憑證,開立時點、稅額依財政部原始憑證相關規定認定,與請款單是否已開、是否已收款是兩件事。
付款或收款的證明,格式較簡單,通常不能取代發票作為對外交易的原始憑證。
請款單本身不是發票或收據的替代品;對外交易的稅務憑證,仍要依實際規定另外處理。
如果這一期包含追加或減項,最好先確認過再列入請款單,不要等請款時才第一次提。追加項目要怎麼簽認、怎麼留紀錄、怎麼接回發包和毛利,可以看〈追加減怎麼管理?從業主簽認、工班發包到請款與毛利〉。
先用一個正在跑的案子,把請款期別、到期日和已收款放進同一個案場,看對帳是否更順。